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监督执法力度,自2020年8月以来,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县卫生监督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专用包装物或容器使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是否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对于使用后的未被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处理情况等。通过检查发现,我县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均做到分类收集,并交给有资质的机构集中处置,大部分医疗机构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登记完整。但也存在少数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不规范、转运不及时的现象,对此,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予以指导,并要求立即改正。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270余家,下达监督意见书并责令整改13家,立案处罚9家。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县卫生健康局将专项监督检查与卫生行政处罚、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用体系评价等措施相结合,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强化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开展宣传和培训,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从源头上规范做好医疗废物的院内处置工作。

通过开展本次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业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